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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首届“十佳青年教师”评选候选人访谈】之九:唐翊宣先进事迹

来源: 编辑: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8-22 00:00:00 浏览量:

唐翊宣同志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该同志在教学、科研和管理方面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绩,参加科学研究项目7项,获201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1项,获“十一五”广西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一项,指导学生参加第一届广西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获三等奖1项,共发表论文10篇。担任了教育系专任教师,2010级五年制2+3(1)班学生班主任等工作,积极参与一线教学和学校的教学改革与德育建设工作。2013年年度考核优秀。
一、教学工作
在教学中,不断将学科的新理论、新观点充实到教学中,以提高学生实践操作能力为目标,理论与方法教学相结合,突出基本概念、基础理论和基本方法,引导学生紧跟学科发展前沿。以研促学,把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资源。比如,该同志将对幼儿园社会教育的研究成果结合学前教育专业学生的学习特点,重组教材,凸显实践能力的培养,帮助学生尽可能避免社会教育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学生制定、实施幼儿园社会教育方案的能力。在授课过程中以参与式教学贯穿始终,同时注重学生个体能力的展现,使课堂变得丰富多彩,取得了很好的教学效果。
二、科研工作
为培养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对幼儿园社会领域教育活动设计、组织以及利用一日生活对幼儿进行随机教育的基本能力,该同志结合课程教学实践,积极开展学前儿童社会教育研究,不断取得新成果。通过参加侯莉敏教授主持的全国教师教育品课程《幼儿园课程》,对幼儿园课程实施、学前儿童社会教育的开展进行了理论与实践的探索;通过参与莫源秋教授主持的广西教师教育精品课程项目《幼儿园教育活动设计与指导》,对师范院校的课程建设、教学方法与手段改革、学前儿童社会教育等方面进行了较为全面的研究探索。在对学前儿童社会教育研究的过程中,该同志撰写论文《幼儿园开展人际交往教育活动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载《广西教育》2014年第2期)、《在生活中对幼儿进行社会教育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载《基础教育研究》2014年第3期),《如何在家庭中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载《教育导刊》2009年第7期)、《家长如何有效应对孩子的攻击性行为》(载《教育导刊》2010年第5期)、《如何在家庭中开展自我保护教育》(载《教育导刊》2013年第12期)、《家长应重视幼儿的礼貌教育》(载《基础教育研究》2013年第10期),《家庭开展幼儿性教育初探》(载《广西教育》2014年第4期)等十篇。
三、管理工作
2011年4月至今,唐翊宣同志抽调至教育厅基教处参与学前教育管理工作。参与撰写、修改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扶持城市学前教育发展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资金暂行管理办法(试行)》等近30份政策文件。
自2011年以来,该同志分别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示范幼儿园评
估指导专家和广西县域农村学前教育发展机制改革试点指导专家。在评估指导工作中,本人工作严谨、负责、公正,以扎实的专业功底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获得同行的一致好评。
四、教书育人
在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班主任工作过程中,该同志始终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关心学生成长,经常与学生谈心,指导学生学习,帮助他们正确认识所学专业及确定长远的发展目标。特别是在2010年9月至2011年6月担任班主任工作期间,经常生活上给予学生帮助和关怀;在学习上,给予他们指导;在思想上,为他们鼓劲。积极参加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坚持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在学生思想品德教育中的主渠道和主阵地作用,借助其他手段和平台参与学生日常生活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获得教师和学生的肯定和好评。在教学之余,通过QQ、电话等现代交往手段与学生进行沟通,积极参与校园文化建设,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